叶明奇律师,云南诚者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云南省公安厅信访处特聘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股权纠纷、经济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人身损... 详细>>
律师姓名:叶明奇律师
手机号码:13888118405
邮箱地址:415610223@qq.com
执业证号:15301201510246706
执业律所:云南诚者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云纺国际商厦C座14楼1407号
债权债务中经常会出现保证人的身影,保证人的存在也是为了使债权人行使债权时更加有把握。什么是债务加入?如何确定第三方是保证人还是债务加入?保证和债务加入存在哪些区别?以下小编带您一起具体了解债权债务关系中是保证或者债务加入的确定的相关内容。
保证是为债务人做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承担相应责任的行为。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有债务履行的顺序,即先由债务人进行偿还,当债务人无法偿还时才由保证人对剩下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则没有债务履行的顺序,一旦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那么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进行清偿,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的保证责任。
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加入到债权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当事人。
保证或债务加入的确定应依据合同的性质来区分:
赵某为朋友李某的借款“承诺”,内容中写到,债务到期后,若李某偿还困难,赵某可以进行还款。
在这里,赵某属于保证还是债务加入?实际审判中,法院将这种现象认定为一般保证,它有债务履行的顺序,先由债务人进行偿还,因此不能认定为债务加入。
保证和债务加入的区别:
1、与主债务关系不同:
因保证责任产生的保证债务和因债权债务产生的主债务具有主从关系,而债务加入则不具有主从关系。
2、使用期间保护不同:
保证债务适用保证期间,债务加入适用一般的诉讼时效。
3、偿还顺序不同:
保证债务可以先诉抗辩权要求债务人先履行债务,债务加入没有债务履行的清偿顺序。
4、追偿规定不同:
保证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对债务人进行追偿,债务加入能否进行追偿尚未作出明确规定。
确定是保证或者债务加入时应当依据第三人承担的具体责任来区分,一般而言,保证是具有债务清偿顺序的担保,债务加入则没有债务清偿的顺序,二者可以在这一点上进行简单区分。另外,保证债务在履行保证债务后可以对债务人进行追偿,第三人应注意区分保证和债务加入的区别。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888118405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云纺国际商厦C座14楼1407号
Copyright © 2017 www.ymq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