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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叶明奇律师      叶明奇律师,云南诚者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云南省公安厅信访处特聘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股权纠纷、经济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人身损...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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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叶明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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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丈夫当孩子面杀死妻子,律师做免死辩护!

   案情


2016年,31岁的钱有来和妻子马华已经结婚十多年,两人生育了一双女儿,大的11岁,小的6岁。因为夫妻两人脾气都比较暴躁,加之丈夫钱有来长期有着赌博嗜酒的爱好,因此夫妻俩经常吵架。
 
2016617日晚上10点左右,钱有来又喝得醉醺醺得回到了家,和妻子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据钱有来称,因为在外面欠着赌债,他就提到了妻子借给岳父的5万元没有还。因此,两人就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争吵中,钱有来踢了马华一脚后,马华就上楼到二楼卧室。而钱有来则在一楼客厅看了一会电视以后就来到了二楼卧室。他见妻子马华躺在床上玩手机,就心生不满,两人再次发生争吵,争吵中马华提出离婚,并收拾衣物准备回娘家。见此,钱有来再次踢了马华一脚,马华就把钱有来推出了卧室。
 
钱有来气愤之余就到一楼楼梯底下阁房里拿了一把长刀回到卧室又和马华争吵,并用刀威胁马华。据钱有来称,当时又遇到债主打电话来要钱,情绪极不稳定。而马华却在此时提出离婚,并在争吵过程中将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多次以“不需要你动手,我自己来”、“今天晚上你不把我砍了,我一定要走”“今晚我赌你帮我砍了”、“你今天不把我砍了你人都不是”等语言刺激他。在妻子的刺激和酒精的麻痹下,钱有来用刀向妻子的头部和颈部连砍数刀,马华当场死亡。
 
而在此时,11岁的大女儿钱莹听到母亲的喊叫声,打开卧室房门,不仅看到了母亲被父亲砍死的那一幕,还看到父亲拿刀架在脖子上要自杀。钱莹大哭上前阻止了父亲自杀,钱有来立即通知父亲和邻居报警。


一审死刑

20161222日,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钱有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30000元。
 
钱有来对自己冲动犯下的罪行,懊悔不已。然而想到自己可怜的孩子还有体弱多病的父母将面临无母无父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境遇,钱有来不想死。于是,他提出了上诉。然而,妻子的父母因为痛失爱女,对钱有来陷入深深的痛恨中,两位老人及家属宁愿一分钱都不要,也要一命偿一命,要钱有来以死赎罪。


免死辩护

为了二审法院对自己网开一面,钱有来委托了叶明奇律师为他辩护,叶律师阅卷并详细了解情况以后,为钱有来做了免死辩护,即认为钱有来虽有罪,但罪不至死。理由如下:
 
一、钱有来犯罪后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钱有来三次找人报警并让邻居将自己捆起来,在家中等待民警的到来,并如实坦白向办案机关交代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钱有来此次犯罪属初犯、偶犯,没有前科,平时表现较好。钱有来也不是预谋犯罪,且犯罪后有自杀殉情情节,具有深刻的悔罪表现。
 
三、而且,妻子马华对夫妻矛盾的激化存在一定的过错,应酌情对钱有来从轻处罚。钱有来夫妻之间并不存在极其严重的矛盾冲突或是深仇大恨,钱有来从未有过杀害被害人的想法。马华在钱有来醉酒状态下,同时又被人追债的情况下提出离婚,并在争吵过程中将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多次以“不需要你动手,我自己来”、“今天晚上你不把我砍了,我一定要走”“今晚我赌你帮我砍了”、“你今天不把我砍了你人都不是”等行为言语来刺激、挑逗钱有来,让其失去了理智。
 
四、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件,就其社会危害程度而言,存在着值得从轻考虑的具体情节。根据《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关于故意杀人案件有如下表述:“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22条也规定:关于“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五、钱有来的两个女儿还很小,需要钱有来的抚养和照顾。孩子的祖父母年迈多病,孩子们已经失去了母亲,如果再失去了父亲,那就真正变成了孤儿。自从案发后,两个孩子的性格也是骤然大变,变得自卑和孤僻,孩子们在提交给法庭的《申请》中写道:家中的不幸发生后,我和五岁的妹妹经常躲在家中不敢出去面对别人的指指点点,连学校都不敢去…妈妈死了,爸爸又要离开我们,我和妹妹不想成为孤儿,以后谁才是我们的依靠…求法官给我爸爸张华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最后,辩护人叶明奇律师认为,一审法院对钱有来的量刑过重,对其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于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刑两年执行。因此,作为钱有来的辩护人,叶律师希望法庭给钱有来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终审免死


201771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钱有来作案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本应从严处罚,但本案是家庭矛盾引发,钱有来作案后有自首情节及其亲属于二审期间自愿代为赔偿有关经济损失等情况,可对钱有来从轻处罚,并可判定其尚不属于应当判处死刑,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观点,判决钱有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结语

弟子规上讲到,“年方少,勿饮酒;饮酒醉,最为丑”醉酒后往往会乐极生悲。而自古以来,赌博误国误家的例子实在是太多太多,所谓不赌不花才能持家。嗜酒和赌博让原本幸福团圆的家庭支离破碎,给两个孩子造成一生的伤害。

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希望大家少饮酒、不赌博,和和顺顺又一年!

叶明奇

云南省诚者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云南省公安厅信访处特聘律师、云南省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中心专家人才库律师、荣获“名人百科”中国影响力人物数据库“行业影响力人物”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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