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明奇律师,云南诚者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云南省公安厅信访处特聘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股权纠纷、经济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人身损... 详细>>
律师姓名:叶明奇律师
手机号码:13888118405
邮箱地址:415610223@qq.com
执业证号:15301201510246706
执业律所:云南诚者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云纺国际商厦C座14楼1407号
军人的婚姻是不叫严格的,相关的法律有关于军人的规定,军人结婚的程序一般都有哪些?哪些和常人不一样呢?小编下文为大家解答,欢迎阅读!
军人结婚的程序一般都有哪些
1、申请
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非军人方)。
(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所谓婚姻状况,是指当事人属于未婚、离婚,还是丧偶等情况。如果是离过婚的人申请结婚登记,还应出示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自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所有这些,都是申请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是非自愿结婚的。三是已有配偶的。四是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是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3、登记
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军人结婚登记所需证件
(一)户口薄
(二)军人持军官证,配偶非军人的持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四)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五)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六)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888118405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云纺国际商厦C座14楼1407号
Copyright © 2017 www.ymq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